| 结合区妇联在全区开展“平安家庭”的创建活动,促进“和谐南谯”的实现,司法局根据自身情况,对创建“平安家庭”作了如下工作。
一、领导重视
司法局领导对创建“平安家庭”工作非常重视,成立由张道春局长为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法律援助中心、基层司法所(妇女儿童维权站)、法律服务所开展维权活动。
二、法律宣传
司法局利用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局这个有利的平台,结合“法律六进”活动,仅2006年9月——2007年9月这一年时间,发放妇女、儿童维权知识宣传册、宣传画11000份;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行诸如:《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相关内容的法律知识讲座、骨干培训班,让保护“妇女儿童”的法制观念深入人心,让全社会都来尊重妇女、保护儿童,让妇女儿童在家庭中得到尊重和保护,在家中得到安全。
三、个体维权
司法局在进行法制宣传为创建“平安家庭”做大量工作的同时,对那些需要提供法律帮助的妇女儿童更是积极主动地参与,对需要提供法律帮助的妇女儿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或调解、或诉讼、或协调等多种方法尽量帮助这些处于困难中的妇女儿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解决她们的困难,让她们这些弱势群众能感受到党的阳光,感受到社会的关爱,鼓起她们积极向上的生活勇气。
综上所述,司法局在创建“平安家庭”中做了一些工作,在以后的工作中将要更加努力,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更完善。
张梅
2007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