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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7年南谯区司法局机关效能建设深入推进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2007-10-23 9:04:18 |   浏览:
 
  

局各股、室、所:

     2007年区司法局机关效能建设深入推进年活动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经928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南谯区司法局

                              二OO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2007年区司法局机关效能建设

 深入推进年实施意见

 

     2006年,我局机关效能建设迈出了新步伐,取得了新进步。为促进我局机关效能建设深入推进年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全面提升机关效能,根据区委南发[2007]9号《南谯区2007年度机关效能建设深入推进年活动实施意见》、南办发[2007]33号《关于转发<滁州市机关效能建设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区委办发[2007]34号关于印发《南谯区2007年度机关效能建设考评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为继续巩固我局机关效能建设成果,再上新台阶,现提出2007年我局机关效能建设深入推进年活动实施意见如下: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加强新形势下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深入推进年的根本保证。

     1、加强作风建设的学习与教育。大力弘扬胡锦涛同志倡导的勤奋学习、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干部职工政治学习要把学习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作为重要内容,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分多个专题进行,切实在局干部学习教育上起到示范作用。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

2、践行干部作风建设。把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作为完善各股、室所工作机制的重要目标,大力倡导和践行胡锦涛同志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切实践行广大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加强党性和道德修养,主动弘扬新风正气,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开展争创市级文明单位活动,在抓队伍、抓执法、强实力上,在抓亮点、抓典型、抓形象上,在争先进、求上进、做贡献上做好工作。

   3、严格作风建设责任制。以区“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推进年活动”为契机,以局文明创建为抓手,全面打造规范、创新、高效、廉洁的服务型机关、服务型股、室、所。局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要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主题,对照要求,深入查找分析不足,认真加以整改。

4、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干部作风状况的日常监督和了解,把干部作风情况,作为对各股、室、所党风、效能建设的考核内容,作为干部奖惩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监督工作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干部作风建设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由局监察室督办。加强督办工作力度,明确督办工作重点和任务,重点是省司法厅督办项,市司法局督办项,区委、区政府及局领导督办项和局中心工作督办项,在一定范围召开局工作通报会,把党内监督、监察机关监督与职工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保证局领导班子和局各股、室、所民主议事、科学决策、秉公用权、廉洁从政落到实处。

  二、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载体,抓好干部队伍能力建设

     干部素质是机关效能建设的基础,建设高效服务型机关,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作保证。

     5、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局部利益、部门利益必须服从大局利益和整体利益,牢固树立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观念。

      6、 创建“学习型”机关。狠抓机关干部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恪守职责、服务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本领和能力。局领导要带好头,作出表率。局党组年初制定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坚持党组成员自学为主,局党组加强组织集中学习,保证计划集中学习的时间和次数,学习内容重点是中央、省、市重要文件、法规、领导讲话精神,邀请党建理论和经济管理专家来局作报告,开拓工作视野,做到真学、真懂、真用。

7、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通过科干考核、职工年度考评,结合各股、室、所职责、工作任务和干部职工的特长,在稳定干部队伍基础上,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激发广大干部的工作热情和活力。

   三、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原则,切实提高办会办文质量

     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机关效率,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建设节约型机关。

     8、严格会议审批。重申并落实局相关规定,严格会议审批。综合性会议、涉及全局性工作会议提交局集体研究并由局长决定召开。提倡开短会,合理安排会议议程,提高会议效率,克服以会议贯彻会议的现象。

9、提高办文质量。加强文件管理,控制印发数量,办好司法简报、司法网站、宣传橱窗,认真撰写公文和校对公文,提高公文印刷质量和时效性,分管领导严把办文审核和打印复印材料审批关,开展公文质量检查通报,确保局各类公文不出差错,且排版、格式符合要求,印刷美观。

  四、以构建责任机关为目标,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

     明确行政责任、强化自身管理、提高行政能力、构建责任机关,推进依法行政。

     10、建立行政领导问责制度。加强对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等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行为。

11、加大司法行政综合执法力度。梳理司法行政执法依据,加强执法力量。将“三所”各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五、以提高“三所”效能为抓手,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皖江律师事务所是局转变工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对外窗口,要结合局实际继续深化司法窗口的效能建设。

     12、提高服务水平。抓好窗口工作人员素质的教育和培养,营造司法窗口办事环境,加强同政府联系,做好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社会稳定综合治理,做好“二劳(牢)”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及“社区矫正”人员的排查摸底工作,加强股、室与窗口的联系和沟通,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变单一服务为整体服务。

      13、规范办案程序。做到有案必接,办案及时,案件办结后要把材料及时归档。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要及时把材料上报到区局

     六、以抓好正面典型为动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氛围

     加强监督检查是深化效能建设的重要保证,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力推局效能建设评议进入比较满意等次。

     14、认真汲取积极建议。加强局效能和行政监察工作,加强行风建设,进一步明确和公布对外举报电话,定期专人开启《意见箱》,认真办理信访接待,吸取积极建议和意见,努力改进工作。

     15、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作用。认真总结推广效能建设工作经验,全面分析存在不足和问题的原因,树立正面学习的典型,发挥引导示范作用;发现并严厉查处违反效能建设的行为,加强教育,引以为戒。

     16、开展内外明察暗访。通过局聘请的效能、政风、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以及局经常性地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接受社会和自我监督。凡发现上班时间打牌、玩电脑游戏、炒股等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当事人,按《滁州市机关效能建设责任追究办法》执行,并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17、加大效能建设宣传力度。通过各种会议、司法网站、司法简报、宣传橱窗,各级党报党刊、新闻媒体等阵地,宣传司法,宣传交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18、建立激励机制。弘扬先进,树立正气,鞭策落后。开展区司法系统机关效能考核、岗责考核、业务“尖兵”等考核评比活动,对获取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

      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半年一检查小结,全年总结评比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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